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优秀女性在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引领激励我市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奋力交出“两个先行”巾帼高分答卷,金华市妇联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金华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二、推荐名额:10名 三、推荐方式:本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以单位、集体、组织等名义进行推荐)
四、基本条件 (一)18周岁以上的金华籍或在金华工作、学习、生活满一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 (四)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斗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五)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大力选树、推荐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在国家重大项目或科技创新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的女性,在基层社会治理、巾帼云创、乡村振兴、公益事业、巾帼志愿、家庭教育、民族团结、双拥、应急等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 (六)一般应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七)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推荐。已获市三八红旗手及以上荣誉的不重复评选。 五、材料申报 按要求填报《金华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社会化推荐)》,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金华市妇联组织统战部(请于1月31日前发出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收件),纸版表格以EMS或挂号信形式邮寄(请于1月31日前寄出,以当地寄件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女性均可通过社会化推荐渠道参评金华市三八红旗手,报名不设名额限制,经资格审查、组织审查、评委会评审、网络公示等程序后,产生10名社会化推荐金华市三八红旗手。 社会化推荐渠道的组织审查工作,将由申请人的主管单位、行业协会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按申报金华市三八红旗手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开展。 参评人需认真填写登记表,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市妇联组统部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参评人核实信息。 联系电话:0579-82469606 联系人:何韡,朱康琴 邮箱:1248591755@qq.com。 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市妇联组统部 邮编:321000 金华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社会化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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