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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金华市妇联向社会力量购买
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5- 0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精准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争先,助力“平安金华”建设。金华市妇联决定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主体和项目

 购买主体为金华市妇联、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项目有:“婚姻家庭成长加油站”,“茶花说家事,同心筑幸福”,“伊心向阳——关爱妇女儿童心理健康”。

 二、承接主体和申报

 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主要从事妇女儿童服务工作的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承接主体)。

三、购买程序

(一)立项阶段

1.金华市妇联发布《购买服务目录》,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建立项目评审小组,开展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3.项目优化,进一步提升和优化项目策划与实施方案;

4.金华市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工作合同。

(二)执行阶段

1、承接主体按照与金华市妇联签署的合同实施;

2、由金华市妇联组建督导、评估团队进行督查评估;

3、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承接主体进行整改。

(三)总结阶段

1、项目实施结束后,金华市妇联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率、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终期评估。    

2、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金华市妇联开展购买服务确定优选单位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工作由金华市妇联权益部具体承办。根据《购买服务目录》,有申报意愿的社会组织或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金华市妇联权益部进行审核并汇总。

每个申报项目寄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金华市妇联权益部电子邮箱:709850460@qq.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

(二)申报材料

需提交《2021年金华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盖组织印章的法人登记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可登录“金华市妇联”官网下载。

(网址http://jhfl.jinhua.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丽联系电话:82469076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1201办公室 

附件:1.2021年金华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目录  

        2.2021年金华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申报

金华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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