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妇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宣传部)文明办、妇工委、社发局、生态环境局: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阵地。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新形势下我市家庭文明创建工作,传播文明健康生活理念,推进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更好地发挥优秀家庭的典型示范作用,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联合开展寻找2023年金华市“最美家庭”“最美婆媳”“书香家庭”“绿色家庭”等先进家庭和个人活动。
一、推荐时间
2023年7月31日前
二、推荐类型和条件
(一)“最美家庭”
推荐类型包括教子有方、移风易俗、廉洁守法、爱岗敬业等四类家庭。具体标准如下:
1.教子有方家庭:依法履行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自觉学习、贯彻、实践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注重品德教育,家庭教育成效显著的家庭;
2.移风易俗家庭: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厚葬等陈规陋习,自觉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育儿观,向社会传递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等文明风尚的家庭;
3.廉洁守法家庭: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无不良征信记录与行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党员干部家庭。
4.爱岗敬业家庭:脚踏实地、辛勤耕耘,爱岗、忠诚、诚信、敬业、奉献的家庭;
参与“最美家庭”评选的每个候选家庭只能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家庭事迹材料与申报类型相符。
(二)“最美婆媳”
1.“最美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最美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科学教育子女,理解支持丈夫工作。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书香家庭”
1.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民主和睦,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重视家庭文化投入,收藏一定数量有品位的书籍(包括电子图书),订阅一定数量的刊物,家庭藏书500册以上。
3.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热爱读书、学习,有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的良好习惯,家庭学习氛围浓厚,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
4.注重知识学以致用,家庭成员有较好的知识文化素养,能够较好地运用电脑、网络等现代技术,不断学习吸纳新知识、新文化,有较突出的学习成果。
5.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家庭成员热心推广读书经验,并能辐射带动周围家庭的读书学习,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四)“绿色家庭”
1.树立绿色理念。家庭成员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了解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养成绿色环保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掌握家庭绿色环保知识,具备环保科学素养。
2.节约能源资源。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清洁能源,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不浪费粮食。提升旧衣物、旧玩具等物品的重复使用率,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
3.践行绿色消费。购买和使用获得节能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加贴能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等家电产品;购物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袋;不购买、食用、使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
4.倡导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购车时优先考虑小排量型汽车。
三、推荐方式
“最美家庭”和“最美婆媳”寻找活动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种方式开展。“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寻找活动通过组织推荐方式开展。
1.各县(市、区)分别推荐市级“最美家庭”10户(每个类别至少2户),“最美婆婆”和“最美媳妇”各2名。报送时区分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社会化推荐比例不低于25%。市直各有关单位从本单位、本系统中重点推荐1-2户特色“最美家庭”。同时,市妇联将在金华妇联网站、金华女性公众号设立2023年金华市“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社会化推荐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等形式参与活动。
2.各县(市、区)分别推荐市级书香家庭2户,“绿色家庭”10户。
四、推荐材料
1.被推荐人员填写推荐表(“最美家庭”填写附件1,“最美婆媳”填附件2,“书香家庭”填写附件3,“绿色家庭”填写附件4),以上先进家庭(个人)需同时提供2张家庭(婆媳)合照(照片名为县(市、区)+单位(或住址)+申报对象姓名)及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要求事迹典型、重点突出,事迹材料需涵盖家庭主要成员)。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材料关和政审关,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市妇联,电子资料同时报送。由县(市、区)报送的,须同时报送推荐汇总表(附件5)。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1201办公室
联系人:江丽、李金文
联系电话:82469862
电子邮箱:461727911@qq.com
16——关于开展寻找2023年金华市“最美家庭”等先进家庭和个人的通知.doc
16——关于开展寻找2023年金华市“最美家庭”等先进家庭和个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