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课啦
分手暴力
可构成犯罪!
近日,“雨衣男拖拽母女案” 的视频在网络愈演愈烈,后经山东省莱阳市警方通报,该事件系前夫战某某通过跟踪纠缠等方式要求前妻姜某某复婚,姜某某不从,战某某通过拖拽暴力形式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7月11日,战某某被抓获归案。
此事件反应的分手暴力引发舆论关注。大家都很关心这种分手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们带大家来看看一个真实发生的案子。
案情
2017年6月22日,被告人黄某可在珠海市香洲区某出租屋内,因离婚及家庭琐事与妻子江某兴发生争吵,随后黄某可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将江某兴身体多处砍伤,将女儿黄某清(14周岁)头、面部砍伤。
案发后,黄某可自杀未遂,被民警抓获。
经鉴定:江某兴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黄某清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2018年2月8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提起诉讼。本案审理过程中,两被害人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均表示谅解黄某可,请求对其作出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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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虽由家庭矛盾引起,但黄某可主观恶性较大,悔罪不深刻,虽然两名被害人出于亲情对黄某可表示谅解请求予以亲判,但对黄某可从轻的幅度应当从严掌握。
综合黄某可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可有期徒刑5年。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意义
加害人因受害人提出离婚请求收到刺激,往往借助暴力达到维系对受害人的控制目的,从而出现“分手暴力”。本案即属于因“分手暴力”引发的家庭暴力刑事案件。
该类案件中,被害人多出于对加害人恐惧、亲情、经济压力、亲友压力、害怕打击报复等原因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谅解。
法官处理案件时对被害人作出谅解的原因和真实意愿进行探知,在量刑时对从轻幅度从严把握。
本案通过严惩家庭暴力行为,向社会明确传递“家庭暴力也可构成暴力犯罪”的讯息,有力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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